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公民应当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邪教。信教公民、宗教团体等应当依法开展或者参与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活动非法敛财,强迫、摊派或者欺诈、诱骗信教公民捐款捐物。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