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对生态系统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分布集中或者具有其他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应当根据保护需要申请设立自然保护区。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