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七条有效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向低空经济产业延伸,支持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兼容转产,形成多元融合的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