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学校供餐单位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