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运输措施:(一)抢险救灾;(二)主要客流集散点运力严重不足;(三)举行重大公共活动;(四)其他需要及时组织运力对人员进行疏运的突发事件。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