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地方金融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诈骗等风险进行排查、监测、研判和提示,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