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开展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等老年人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