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医保报销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家庭养老病床、对老年人上门巡诊、“互联网+护理”等医疗服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逐步提高居家社区养老保障水平。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