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乘客在车上遗失物品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登记、寻查。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