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许可管理第十一条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实行年审制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