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实行年审制度。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