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共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信息监控系统,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链条监管。

鼓励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对危险化学品探索实施过程监管,开展运输远程监控。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