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涉案财物应当按照规定随案移送相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