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二十七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可以向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权等服务的成员支付报酬。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