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三条有效乡规划、村庄规划和村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