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保健用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与保健用品批准证书一致,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不得以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培训等为由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用品广告监管,及时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