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第二十条有效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应当合法、诚信销售保健用品,不得以虚假宣传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