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古树名木保险业务,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古树名木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