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统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任务,拒绝、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