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三十一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