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划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统筹考虑区域内血液保障能力。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评价管理,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