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采血与供血第二十八条有效禁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证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