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建设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