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陆源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有效毗邻三都澳海域的陆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实施在线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