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陆域生态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流域内自然地貌和文化遗存。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