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第六章 宜居城乡第五十一条有效本市坚持以“自然、传统、现代、和谐”为理念,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建设生态友好、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宜居环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