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第五章 生态提升第五十条有效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与生态保护投入、成效相对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格局。鼓励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