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旅游业发展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