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