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