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监督和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平安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