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水务主管部门是本市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全市河道的统一监督管理。区水务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具体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