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出现严重干旱、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形,可能造成供水危机时,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