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