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