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必要的交易场所、设施设备和信息服务,在项目受理、场地预约、信息发布、开标、评标评审、公示公告、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环节提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