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措施,负责指导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对招标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