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评标办法、评审要素、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和推荐数量,以及定标方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