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有效
养犬人应当文明饲养犬只,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