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高效快速响应群众诉求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