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本市所辖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本条例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基层社会治理以网格为载体,整合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在网格内提供社会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活动。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