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部门办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及时联系提出诉求的单位和个人,了解具体诉求情况;(二)及时办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或者受客观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当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三)在规定时限内向提出诉求的单位、个人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反馈办理情况。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