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督办和回访机制,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跟踪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办理情况,对未解决的诉求进行重点督办。

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承办单位诉求解决情况和群众满意情况确定回访频次。承办单位应当安排负责人回访提出诉求的单位和个人。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