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接收诉求,根据职权法定、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诉求分派至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部门承办。通过网格工作人员反映诉求的,网格工作人员应当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处理。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