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港口发展需要,制定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给予资金补贴、电价优惠等政策扶持。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