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船舶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船舶水污染防治第二十八条有效国际航线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压载水和沉积物进行处理,防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