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细胞和基因科技伦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设立科技伦理专家委员会,为完善细胞和基因科技伦理治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开展案件调查、风险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意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