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第十二条有效开展细胞和基因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应当事先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展科学性审查、伦理审查,严格执行符合规定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