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第二十条有效每年9月15日至次年5月31日为草原防火期。草原防火期内,应当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