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及更新地图和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