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省、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督导,建立健全专门学校信息公示制度;组织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专门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适时公布评估结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